『中國歷史文物欣賞及古蹟探索』計劃

一、目的

  1. 鼓勵學生走出課室,參觀香港或外地的博物館,或探索各朝代的古蹟,通過欣賞歷史文物的活動認識中國文化,培育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。
  2. 本校鼓勵學生家長陪同一起參觀或考察,以促進親子關係。
  3. 為推廣閱讀文化,鼓勵同學運用歷史著作或原始史料撰寫報告,增加對古物及史蹟之認識。

二、執行計劃

  1. 此計劃將於中四級推行。
  2. 學生必須參觀有關中國歷史文物展覽或考察古蹟一次,並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參觀報告。
    繳交報告日期: 下學期 2005 / 02/ 22前

三、評核方法

  1. 隨報告附上入場券。
  2. 在展覽場地或古蹟所拍攝的個人照片。
  3. 評核參觀 /考察報告 (佔下學期總分各10%)
    1. 字數: 不少於1000字,用原稿紙書寫,或用中文打字列印。
    2. 報告內容:

    文物欣賞

    古蹟考察

    1. 展覽主題

    1. 古蹟名稱或考察目標

    2. 朝代/年代 2. 朝代/年代
    3. 展品數目、種類及來源

    3. 有關古蹟資料

    i) 發掘時間
    ii) 成為法定古蹟日期
    iii) 古蹟特色
    iv) 古物之數目及用途

    4. 學生可選某一類展品或古蹟作研究方向,介紹其年代、特色及其與所在朝代及地域之歷史發展的關係。
    5. 觀賞是次展覽如何有助學習中國歷史。
    6. 填寫家長心聲及學生心聲(可填寫表格或撰寫文章,表達對這活動的意見。)
    7. 除文字外,可附加圖片、照片及繪圖等資料。
    8. 參考書目*、網站等。

    *參考書目格式: 作者/ 編者姓名/ 主編機構名稱,《書名》(出版地:出版者,出版年月),頁碼
         附例: 林慶元,《褔建船政局史稿》(福州:褔建人民出版社,1989),頁6-7

四、成效評估

在學期末以問卷形式調查學生及家長對是項活動之評價,以便檢討及修訂。